人本义务

刚刚开了一个“人本自然”的脑力激荡会议
觉得自己有点“人本妄想”……

其实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会议
每一个与会人士都有诚恳而关爱
更有独到的见解
还很努力地希望以“小我”可以完成“大我”

然而自己就是总不时有一点点地晃神
感觉自己好像身处山中俯瞰人间
却忘了一踏出门就是山,林,风,云,水,气……

艺术工作者真正的义务是什么?

想起在路上看到的彩虹
一年里难得看到一次
于是
就这样地看着它许久
直到它在视线的范围以外

在城里生活久了
最后还是会以人本群众为存在基础
也难免会忘人人本自然的事
这样的际遇是正常的吧!?
[最近又有离开城市的冲动,“入世”和“出世”一再拉扯。很想找一个不需要“义务”的地方放空,就这样地“抽离”出来……这就是艺术工作者的最冠冕唐璜的“借口”了吧……呵呵,人本“不满现况”是症结才是。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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